二、教育及習藝成績由授課教師按考試分數、上課態度、進步程度、繳交 作業等評定。寒暑假期間未有授課老師授課時,教育分數由導師依指 派習作分數代替之。若班級無習藝課程由導師以輔導分數代替之。新 生入院教育及習藝成績以九分起分。 違規、隔離調查、隔離保護期間適逢考試時,仍得參加考試。
二、教育及習藝成績依授課教師評分為主。若違規獨居考核期間遇上考試 時,仍准予補考,但停止計分期間操行、教育及習藝成績均不列入累 進處遇計算。
二 教育及習藝成績依授課教師評分為主。若違規獨居考核期間遇上考試 ,解罰後仍准予補考,但停止計分期間操行、教育及習藝成績均不列 入累進處遇之計算。
二 教育及習藝成績依授課教師評分為主。若違規獨居考核期間遇上考試 ,解罰後仍准予補考,但停止計分期間考試成績均不列入累進處遇之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