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眷屬由管理員陪同與受刑人至懇親宿舍後不得擅自離開,亦不得在宿 舍內炊事。
六、眷屬由管理人員陪同與受刑人至懇親宿舍後不得擅自離開,亦不得在 宿舍內炊事。
六 懇親時間以例假日之下午一時卅分起至四時卅分止,有特殊因素須更 改時間時,由戒護科提前通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