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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實施要點 1
一、本監為加強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之管理,除依照監獄受刑人與
    眷屬同住辨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廿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外,特訂
    定本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1
一、本監為加強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之管理,除依照監獄
    受刑人與眷屬同住辨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廿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外,特訂定本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
民國 93 年 06 月 02 日修正
1
一、本監為加強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之管理,除依照監獄受刑人與
    眷屬同住辦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廿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外,特訂
    定本要點。
民國 91 年 02 月 01 日訂定
1
一  本監為加強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之管理,除依照監獄受刑人與
    眷屬同住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