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測試方式: 依照「行政院研考會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電話測試紀錄表」之測試內 容,總計一○○分 (單項配分為接話速度 分;電話禮貌 分;答話 內容 分) ,依照答話情形由評分小組給分。 每月不定期實施以部分科室 (單位) 為抽測對象實施;每季統計簽核 公布總分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