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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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少年觀護所業務注意事項 3
三 少年不服觀護所之處分時,得報經主任申訴於監督機關。 前項申訴,觀護所應備置申訴簿,記載申訴事實及處理經過。
民國 69 年 10 月 0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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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少年不服觀護所之處分時,得報經主任申訴於監督機關。 前項申訴,觀護所應備置申訴簿,記載申訴事實及處理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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