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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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辦理少年觀護所業務注意事項 29
二十九 調查、鑑別之資料,得於少年出所時,提供少年家長或執行單位 ,作為管教之參考。
民國 69 年 10 月 04 日修正
29
二十九 調查、鑑別之資料,得於少年出所時,提供少年家長或執行單位 ,作為管教之參考。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