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少年生理檢查之實施,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生理檢查、應由醫師協助辦理。 (二) 實施生理檢查,必要時,得先調查少年及其親屬之健康情形。 (三) 生理檢查結果應記載於少年生理檢查表,作為處遇之參考。 (四) 生理檢查結果,有紋身、畸形或疾病者,應作必要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