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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心理諮商輔導小組實施要點 5
五  本計劃提報所務會議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1 年 05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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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計劃提報所務會議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