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收容人在辦理遠距接見前,有違規或其他事由無法接見時,收容所在 之矯正機關應以郵寄或電話方式通知申請人,取消本次遠距接見,並 副知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之機關。
五 收容人在辦理遠距接見前,有違規或其他事由無法接見時,收容人所 在之矯正機關應以郵寄或電話方式通知申請人,取消本次遠距接見, 並副知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