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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監所防止人犯脫逃注意事項 7
七  監所內外崗哨之配置,應以構成警戒網,而能監視全部人犯之動態為
    主,並以定時定線及突擊巡邏為輔,以策周密。
民國 57 年 10 月 23 日修正
7
七  監所內外崗哨之配置,應以構成警戒網,而能監視全部人犯之動態為
    主,並以定時定線及突擊巡邏為輔,以策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