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認輔工作之輔導方式如下: (一) 個別輔導-晤談、通訊、必要時電話輔導等。 (二) 團體輔導-自行辦理團體活動 (如成長團體) 或參與矯正機關舉辦 之活動 (如懇親會) 。
四 認輔工作之輔導方式如左: (一) 個別輔導-晤談、通訊、必要時電話輔導等。 (二) 團體輔導-自行辦理團體活動 (如成長團體) 或參與監院所舉辦之 活動 (如懇親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