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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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60
六十 教誨師應經常巡視所屬各單位,以深入了解收容人之動態,以達洞 察機先,穩定囚情之目的。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60
六十 教誨師應經常巡視所屬各單位,以深入了解收容人之動態,以達洞 察機先,穩定囚情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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