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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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24
二十四 管教人員平日對收容人各項成績考核評分,應客觀公正,不得循 私。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24
二十四 管教人員平日對收容人各項成績考核評分,應客觀公正,不得循 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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