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便利大眾傳播媒體從業人員參觀、採訪、拍攝或錄影法務部 (以下 簡稱本部) 所屬矯正機關,並維護矯正機關戒護安全、教化處遇之實 施及收容人之隱私權,特訂定本要點。
一 為便利大眾傳播媒體從業人員參觀、採訪、拍攝或錄影法務部 (以下 簡稱本部) 所屬各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及少年觀 護所 (以下簡稱監、院、所) ,並維護監、院、所之戒護安全、教化 處遇之實施及收容人之隱私權,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