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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 第 26 條
高度安全監之受刑人,如係獨居監禁,以在獨居房作業為原則。
民國 62 年 03 月 22 日修正
第 26 條
高度安全監之受刑人,如係獨居監禁,以在獨居房作業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