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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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監院所加強幫派分子管教應行注意事項 11
十一 幫派分子之假釋案件、感訓處分免予繼續執行案件及保安處分免予 、停止繼續執案件,應審慎、從嚴提報。
民國 85 年 11 月 01 日訂定
11
十一 幫派分子之假釋案件、感訓處分免予繼續執行案件及保安處分免予 、停止繼續執案件,應審慎、從嚴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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