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6 07: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獄暨看守所官員使用刀槍注意事項 第 11 條
本注意事項呈奉核准後施行。
民國 57 年 11 月 23 日訂定
第 11 條
本注意事項呈奉核准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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