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的及依據: 為倡導本所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依「 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及法務部訂頒之「提昇矯正 人員工作士氣計畫」規定成立文康社團,並訂定本要點辦理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