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獎勵方法如下: 一、公開嘉獎。 二、發給獎狀或獎章。 三、增給累進處遇成績分數。 四、給與書籍或其他獎品。 五、給與適當數額之獎學金。 六、其他適當之獎勵。
前條獎勵方法如下: 一 公開嘉獎。 二 發給獎狀或獎章。 三 增給累進處遇成績分數。 四 給與書籍或其他獎品。 五 給與適當數額之獎學金。 六 其他適當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