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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 2 條
少年矯正學校 (以下簡稱矯正學校) 之設置及矯正教育之實施,依本通則
之規定;本通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民國 86 年 05 月 28 日訂定
第 2 條
少年矯正學校 (以下簡稱矯正學校) 之設置及矯正教育之實施,依本通則
之規定;本通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