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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 第 3 條
各外役監應於每月月底前預估所需人數陳報法務部矯正署。
民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修正
第 3 條
各外役監應於每月月底前預估所需人數陳報法務部矯正署。
民國 83 年 09 月 30 日修正
第 4 條
各外役監應於每月月底前預估所需人數陳報法務部。
民國 83 年 03 月 17 日訂定
第 4 條
  各外役監應於每月月底前預估所需人數陳報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