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03:1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 67 條
受感訓處分人保外就醫痊癒或保外就醫期間屆滿時,具保人應將其送回感 訓處所。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