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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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 57 條
獎賞之方法如左: 一、嘉獎。 二、頒發獎狀或獎品。 三、增加接見。 四、增加通信。 五、其他適當之方法。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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