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接見應於接見室為之。但因管教上之必要或患病,得以其他方式辦理 接見。 前項接見時間,每次不得逾三十分鐘,如有特別事由,經感訓處所主管長 官核准者,不此限。
辦理接見應於接見室為之。但因管教上之必要 或患病,得以其他方式辦理接見。 前項接見時間,每次不得逾三十分鐘,如有特別事由,經感訓處所主管長官核准者,不在 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