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每四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召集人為主席;召 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本會會議必要時得邀請 有關人士列席。
本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召集人為主席;召 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 本會會議必要時得邀請有關人士列席。
本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召集人為主席,並 得邀請有關人士列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 。
本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並得邀請有關人 士列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
本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並得邀請有關人 士列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