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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所文卷保存期限規程 第 1 條
監所文卷保存期限,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之規定辦理之。
民國 78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羈押法第三十八條之
  規定制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