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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輔育院院務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 7 條
會議時,各出席人員,應將與會議有關業務及議決案執行情形,提會報告
。
民國 70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第 7 條
會議時,各出席人員,應將與會議有關業務及議決案執行情形,提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