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少年生活之指導事項。 二、少年之教學事項。 三、少年習藝之指導事項。 四、少年之康樂活動事項。 五、少年之同行護送及戒護事項。 六、少年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 七、少年紀律之執行事項。 八、少年之飲食、衣類、臥具用品之分給、保管事項。 九、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事項。 十、其他教導事項。
教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 少年生活之指導事項。 二 少年之教學事項。 三 少年習藝之指導事項。 四 少年之康樂活動事項。 五 少年之同行護送及戒護事項。 六 少年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 七 少年紀律之執行事項。 八 少年之飲食、衣類、臥具用品之分給、保管事項。 九 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事項。 十 其他教導事項。
少年觀護所分設教導、鑑別、總務三組,並得設醫務組;每組置組長一人 ,薦任或委任;承主任之命,掌理各該組事務。
少年觀護所分設教導、鑑別、醫務、總務四組,每組置組長一人,職位列 第六或第七職等;承主任之命,掌理各該組事務。
少年觀護所分設教導、鑑別、醫務、總務四組,每組置組長一人,薦任或 委任,承主任之命,掌理各該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