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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 1 條
本通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六條之二第五項制定之。
民國 91 年 01 月 25 日修正
第 1 條
本通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六條之二第五項制定之。
民國 53 年 09 月 04 日訂定
第 1 條
本條例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制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