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探視旅費應由受刑人自理,必要時得請求更生保護會或其分會資助。
返家探視旅費應由受刑人自理,必要時得請求更生保護會資助。
受刑人返家探視之旅費,由受刑人自理,必要時得聲請更生保護會資助。
本辦法於受刑人遇有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 喪亡者準用之,但其期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受刑人因重大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法務部核准後,準用前 項之規定。
本辦法於受刑人遇有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亡者準用之,但其期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