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3:30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 33 條
看守所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物品及其他 器具,不得違反相關衛生、環境保護或其他法令之規定。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