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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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羈押法 第 41 條
為維護被告之身體健康,看守所應供給飲食,並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 物品及其他器具。 被告得因宗教信仰或其他因素,請求看守所提供適當之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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