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 47 條
本條例第六十一條所稱「普通衣服」,指由監獄許可穿著之自備衣服,如
汗衫、襯衣、棉衣、毛衣、西裝、大衣等屬之。
民國 70 年 02 月 02 日修正
第 47 條
  本條例第六十一條所稱「普通衣服」,指由監獄許可穿之自備衣服,如汗衫、襯衣、棉
  衣、毛衣、西裝、大衣等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