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六十一條所稱「普通衣服」,指由監獄許可穿著之自備衣服,如 汗衫、襯衣、棉衣、毛衣、西裝、大衣等屬之。
本條例第六十一條所稱「普通衣服」,指由監獄許可穿之自備衣服,如汗衫、襯衣、棉 衣、毛衣、西裝、大衣等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