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得為集會。但第二級每月以一次,第一級每月以二次 為限。 少年受刑人得不受前項限制。 集會時,典獄長及教化科職員均應到場。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得為集會。但第二級每月以一次,第一級每月以二次為限。 少年受刑人得不受前項限制。 集會時,典獄長及教化科職員均應到場。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得為集會,但第二級每月以一次,第一級每月以二次 為限。 少年受刑人得不受前項之限制。 集會時,典獄長及教化科職員均應蒞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