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級受刑人關於其本級全體受刑人住室之整理及秩序之維持,對典獄長 連帶負責。 前項受刑人有不履行責任者,得經監務委員會議之決議,於一定期間,對 於其全體或一部停止本章所定優待之一種或數種。
第一級受刑人,關於其本級全體受刑人住室之整理及秩序之維持,對典獄長連帶負責。 前項受刑人有不履行責任者,得經監務委員會議之決議,於一定期間,對於其全體或一部 停止本章所定優待之一種或數種。
第一級受刑人關於其本級全體受刑人住室之整理及秩序之維持,對典獄長 連帶負責。 前項受刑人,有不履行責任者,得經獄務委員會之決議,於一定期間,對 於其全體或一部,停止本章所定優待之一種或數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