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應安排受刑人作業、教化、文康、飲食、醫療、運動及其他生活起居 作息。 前項作息時程表,監獄應以適當方式公開,使受刑人得以知悉。
監獄得依其特性,訂定管教實施要點及受刑人作息時間表,報請監督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