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受刑人從事生產事業、服務業、公共建設或其他特定作業,並實施階 段性處遇,使其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得設外役監;其管理及處遇之實施另 以法律定之。
為使受刑人從事農作或其他特定作業,並實施階段性處遇,使其逐步適應 社會生活,得設外役監;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
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