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8:5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維護安全秩序注意事項 6
六 第四點 (三) 之許可,應填具聲請書 (得向單一窗口服務中心免費取 用) 向本院、檢聲請,但由本院、檢主動邀請採訪者,不在此限。
民國 91 年 05 月 22 日訂定
6
六 第四點 (三) 之許可,應填具聲請書 (得向單一窗口服務中心免費取 用) 向本院、檢聲請,但由本院、檢主動邀請採訪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