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負責管理候訊室、候保室之法警對於人犯應以和善態度處遇,不得有 粗暴舉動或其他有損人犯人格尊嚴之言行。 為維持候保秩序,防止人犯脫逃或滋生事端,得經檢察官同意後,對 人犯之身體為必要之束縛。但情形急迫者,得束縛其身體後,即時陳 報檢察官。
八 負責管理候訊室、候保室之法警,對於人犯 (被告及當證人之另案在 押人犯) 應以和藹親切之態度善加處遇,不得有粗暴舉動或其他有損 人犯人格尊嚴之言行。 為維持候保秩序,防止人犯脫逃或滋生事端之行為,得經檢察官同意 後,對人犯之身體為必要之束縛。但情形急迫者,得束縛其身體後, 即時陳報檢察官。
七 負責管理候訊室、候保室之法警,對於人犯 (被告及當證人之另案在 押人犯) 應以和藹親切之態度善加處遇,不得有粗暴舉動或其他有損 人犯人格尊嚴之言行。除為維持候保秩序,防止被告脫逃或滋生事端 ,得經檢察官同意後,不得對候保被告之身體加諸其他束縛。
七 負責管理候訊室、候保室之法警,對於人犯應以和靄親切之態度善加 處遇,不得有粗暴舉動或其他有損人犯人格尊嚴之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