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聯繫會報成員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由最高檢察署於選舉經費內勻支 。
十、聯繫會報成員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於選舉經費內 勻支。
十 聯繫會報成員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於選舉經費內 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