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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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檢察官參與飲宴應酬及從事商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 10
十 檢察官違反本注意事項者,應依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規定嚴予議處。 檢察長對所屬檢察官品德操守應深入瞭解,發現生活違常者,應予以 規勸,作適切之防範,如有怠忽,應負監督不週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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