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1:4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檢察機關辦理重大危害治安刑事案件注意要點 13
十三  訊問被告非一次期日所能終結者,應於次日連續行之。同一期日上
      午訊問未能終了者,應於下午連續行之。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