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20:2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發還刑事保證金要點 5
五  通知保證人親自前來領取保證金者,會計室應隨到隨辦,不得無故拖
    延。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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