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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 11
十一  調查局應設置專庫集中保管毒品證物,並將相關資料登錄於獲案毒
      品保管簿冊 (格式如附件五) 。但先送其他機關 (構) 檢驗之毒品
      ,除司法或軍法機關要求外,調查局得不予複驗逕行保管。
民國 89 年 04 月 13 日修正
11
十一  調查局應設置專庫集中保管毒品證物,並將相關資料登錄於獲案毒
      品保管簿冊 (格式如附件五) 。但先送其他機關 (構) 檢驗之毒品
      ,除司法或軍法機關要求外,調查局得不予複驗逕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