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偵辦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注意事項 9
九、內勤偵查庭內應罝放性侵害防治中心專責連絡人之姓名、電話及傳真
    等資料,以供檢察官使用。
民國 90 年 01 月 19 日訂定
9
九  內勤偵查庭內應罝放性侵害防治中心專責連絡人之姓名、電話及傳真
    等資料,以供檢察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