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檢察官如指揮司法警察(官)詢問,應隨時與承辦之司法警察(官) 保持連繫,瞭解偵辦進度。 司法警察(官)筆錄製作完畢後,將筆錄傳真或以電子郵件傳送方式 ,傳送予檢察官核閱時,檢察官應立即核閱,不得延宕。如認有不足 或不明處,應即指揮司法警察(官)補詢被害人。
五 檢察官如指揮司法警察 (官) 詢問,應隨時與承辦之司法警察 (官) 保持連繫,瞭解偵辦進度。 司法警察 (官) 筆錄製作完畢後,將筆錄傳真或以電子郵件傳送方式 ,傳送予檢察官核閱時,檢察官應立即核閱,不得延宕。如認有不足 或不明處,應即指揮司法警察 (官) 補詢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