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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事務官遴選辦法 第 1 條
為辦理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四有關檢察事務官之遴選作業,特訂定本
辦法。
民國 89 年 01 月 12 日訂定
第 1 條
為辦理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四有關檢察事務官之遴選作業,特訂定本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