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
檢察事務官遴選辦法 第 1 條
為辦理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四有關檢察事務官之遴選作業,特訂定本 辦法。
民國 89 年 01 月 12 日訂定
第 1 條
為辦理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四有關檢察事務官之遴選作業,特訂定本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