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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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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馬祖地區檢察官定期調動要點 2
二 派任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署主任檢察官者,服務期間為一年,必要時 得縮短或延長之,最長不得逾二年。
民國 87 年 09 月 2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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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派任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署主任檢察官者,服務期間為一年,必要時 得縮短或延長之,最長不得逾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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