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1:3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協同辦案實施要點 9
九、協同辦案之案件,正確者一件作二件計算;不正確者二件作一件計算
    。
民國 87 年 11 月 20 日修正
9
九  協同辦案之案件,正確者一件作二件計算;不正確者二件作一件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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