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主辦檢察官應協調小組成員間任務之分配。協辦檢察官就受分配之任 務應積極進行,並將蒐集之證據資料整理後,交由主辦檢察官彙辦。
六 主辦檢察官應協調小組成員間任務之分配。協辦檢察官就受分配之任 務應積極進行,並將蒐集之證據資料整理後,交由主辦檢察官彙辦。